十、守時
平常造作善惡業,很多人不曉得。我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,現在組團旅行很普遍,若是決定七點鐘要上車出發,你耽誤了五分鐘或十分鐘,讓那麼多人在車上等你,這就是惡業。這個事情很少人知道,你虧欠那麼多人的債務,還的時候就辛苦了。你不能守規矩,處處就是佔別人的便宜,這是佔別人時間的便宜,每一個人都要付出十幾分鐘時間等你,這就是惡業。
弘一大師是北方人,性格非常爽直,曾經在日本待過一段時期。有一次,他與朋友約定八點鐘見面,八點一分這個人還沒有來,弘一大師就把門關起來。過一會兒友人來了,弘一大師就在窗口把他臭罵一頓,趕他回去,因為他不守時間。這是一個最普通的例子,日常生活當中,我們不知不覺造了多少惡業!人迷惑顛倒太久了,覺悟很困難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(節錄自19-014-0022)
十一、因果定律
世出世間任何一法,都不能違背因果定律,十方三世諸佛如來也都無法違背。當然橫死的人也不能違背,所以橫死也有橫死的因果。
過去朱鏡宙老居士講自己親身的經歷,他有一位朋友是走陰差的,在蘇州城隍廟裡面管公文。他說昨晚上海城隍廟城隍送來一批生死簿,名字都是四個字、五個字,他很疑惑,想不透,中國人名字複姓最多的是四個字,但是不可能這麼多人全是複姓。三個月之後,也就是民國二十一年,日本人侵略中國,在上海爆發一二八事變。
他們才恍然大悟,這是日本人在這個戰役中死亡的名單。在三個月之前,名單已經送到蘇州都城隍,所以沒有一個冤枉死的。為什麼會遭橫死?造作不善的業因。什麼樣的業因感什麼樣的果報,絲毫不爽。
(節錄自21-090-0047)
十二、殺生的果報
我們從很多實例中發現,那些殺豬、殺牛的人,他到晚年的面貌,殺牛的像牛,殺豬的像豬,殺雞的像雞,這是果報形相已經透出來了。
我在香港講經時,同修告訴我,有一家人喜歡吃螃蟹、海鮮,在臨死時的樣子就跟螃蟹下鍋完全相同。所以,一生造作殺生的罪業,果報必定是先墮地獄,地獄罪受滿了再變畜生還債。吃半斤還八兩,欠錢的還債,欠命的還命,一切眾生在六道輪迴,互相酬償,冤冤相報沒完沒了,非常殘酷。
所以,佛教導我們冤家宜解不宜結,過去沒有學佛時,殺生吃肉造業,現在學佛了,要趕緊回頭,修功補過。而那些曾被我傷害的眾生怎麼辦?我要好好修行,把功德迴向給牠們。我們修行不是為自己修,是為這些冤親債主而修,希望在這一生當中,把這些冤業消掉。如果欠人家錢就還錢,如果被人騙了就作還債想,心就安靜了。如果沒有欠人債,他需要錢的時候,我作布施想,我布施給他,也不再向他討債,心永遠是清淨的。
古人常講「吃虧是福」,世間人不肯吃虧,結果吃了大虧,造了罪業;而肯吃虧的人不吃虧,真的有福,跟著古人學決定開智慧,決定得福報。如果隨順自己的煩惱、習氣,順從惡人的教唆,就喪失人格。人格是做人的資格,這一生死了之後,來生再不能得人身,人的資格是什麼?世出世間聖賢教導我們,人道的條件,儒家是「五常」,即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;佛法是「五戒」,即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。
(節錄自15-013-007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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