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離念即是斷無明,無明分分斷。】
念就是無明。換句話說,你的念頭愈少,你的無明愈少;你的妄念愈多,你的無明就愈多。從妄念變成執著,執著就是煩惱,是最重的無明。我們斷,先斷執著,這是最重的、最粗的;再斷妄想,就是一些分別;最後再斷念;要分成這三個階段,從粗到細,這個方法比較恰當。
無明一分一分的斷,法身一分一分的證。大乘經上講,無明有四十一品,破第一品無明,證一分法身,圓教初住菩薩。四十一品無明破盡了,法身圓滿顯現,那就是圓教的佛果,我們也稱為妙覺位。《楞嚴經》上稱妙覺,等覺上去就是妙覺,妙覺就是佛。
「等覺菩薩,復用此法。」還是用這個方法,離念而已。這個法是講法則、原則。還是用這個原則,「斷最後一分極細無明而成佛果」。這不是交代得很清楚很明白嗎?佛法的修學,無論大乘小乘,無論哪一個宗派,無論哪一個法門,它的原理原則是一個,就是離名字、離言說、離心緣、離念。如果掌握不住這個原則,不管修學哪個法門,統統不能成就。為什麼不能成就?你的心不能恢復清淨,這個道理不難懂。
節錄自金剛般若研習報告09-023-0035集 1995/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