淨空老法師開示
清涼大師註解裡面說得很清楚,我們把他的註解念一念。五十五願分成三段,第一段有十二願,「游涉道路」。第二段是「見眾會」,這有十九願,「所睹事境」,就是你在托缽時候所遇到的一些事,所遇到的一些境界,這都是舉例,這有十九願。第三段是所遇的人物,「見嚴飾」,這是經文,這以下二十四願,所遇到的人物。人物很複雜,所謂男女老少,各行各業,就像善財童子五十三參一樣。遇到什麼人,你用什麼樣的心態去對待他、去幫助他,從這個地方你看這些善巧方便。
現在第一願裡面,『手執錫杖』,先把錫杖簡單的解釋一下,錫杖的表法。清涼大師說「今初錫者,輕也,明也」。在五金裡面,金銀銅鐵錫,錫最輕,金最重,它取什麼?取輕;錫的顏色是白的、銀色的,取它的明,取輕、取明。「執此杖者」,這個輕跟明代表什麼意思?「輕煩惱故,明佛法故」。你看到錫杖要懂得它的表法,煩惱輕,佛法明,取這個意思。這兩個意思是最重要的,其他的「更有多義,具如經辨」。佛經上講得很多,諸位可以參考《教乘法數》,可以參考《佛學辭典》。
它的用處這裡也給我們說出來,這什麼用處?「一執為行道之儀」。佛弟子出門手上一定要拿錫杖,我們現在講這是他的道具。他出門不能不拿錫杖的,一定要拿錫杖,這是威儀之一。第二「振以乞食」。在乞食的時候不能夠問人要,乞食怎麼辦?錫杖搖一搖。錫杖上通常都閂的有兩個環或者三個環,一搖它有聲音。裡面人聽到外面有出家人搖錫杖的聲音,就曉得他來乞食了,不用說話。搖了三次人家還不開門,趕快離開,到第二家去托缽;第二家沒有,到第三家,可以托七家,不可以到第八家。七家托不到,趕快回去,回去也有得吃;因為有同伴他們托的有多的會分給你。所以托缽不可以超過七家,它都有規矩;超過七家的,這個和尚,你看看到處托,沒規矩。所以這是它的用途。
發相似的願,『當願眾生,設大施會,示如實道』。我們去托缽,人家施食,施主。古時候生活都不是很富裕,所以托缽一定要隨緣,人家給什麼吃什麼,沒有分別心。這一缽飯,你到這個人家,人家只給你一調羹,當然不夠!再到第二家,所以可以到七家,七家那個缽差不多了,會托一缽飯了。有多的分給別人,如果大眾都有了,還有多的,分給鳥獸,決定不能夠剩下來等到明天才吃。佛規定出家人決定不吃過夜的飯菜,這也是講究衛生。因為從前它並沒有冷凍,沒有冰箱,飯菜這個東西到明天一定會變味道。所以吃完之後,剩下來布施給鳥獸。
施主對出家人,叫財布施,飲食是屬於財布施;出家人有回報,一定給他說法,不能白受,要給他說法,要給他祝福;在外國宗教裡面,給他祈禱,就這個意思,給他祈福,法布施,以法布施來回報。在這裡面肯定有,不但有,我們相信還有很多,那是什麼?齋主家裡在日常生活當中,遇到一些疑難的事情不能解決,向出家人請教。我們怎麼會知道?你就看到佛經裡面,這類事情就太多,許多人見到釋迦牟尼佛,連自己日常生活當中遇到這些困難,都向他老人家提出來,請求他老人家教導。所以我們就能夠聯想到,佛弟子每天出去托缽肯定遇到這些問題,我們現在所講的叫機會教育。這是在幫助眾生最有效的方法,而且也是最方便,不講求形式,也沒有拘束,這一問一答,幫助他解決他的疑難問題。
所以引發的大願是「設大施會」,大施會就是大法會。世尊可以說每天都設大施會,天天為大家講經說法,為大家解決疑難問題,這就是大家都熟知的,講經三百餘會,說法四十九年。世尊當年在世最大的法會就是般若會,講般若二十二年,時間這麼長,這就是一個大的單元。當然一個大單元裡面,可以分若干中單元、小單元。我們在經上看到的,世尊常隨的學生一千二百五十五人,這是常隨眾,一生都不離開佛陀,佛到哪裡跟到哪裡。我們就能夠想像得到,還有不是常隨眾,不是永遠追隨佛陀的。跟佛一個月、二個月的,聽一部經的,聽一個單元的,多了!聽一年半載的也不少。像這些聽眾就沒有數字的記錄,結集經的時候就一筆帶過就是了,與一切大眾俱,那個俱字裡頭就包括。這是世尊當年在世教學的狀況。
佛弟子所在之處,代佛弘化,這個我們要曉得。他們學了之後也要到處講,教學相長,自他兩利。哪個學生出去托缽,就是教學,機會教學;有能力、有法緣的,有別的地方請,佛也常常派遣弟子去。那個地方跟你有緣,你今天到那個地方去給他們講一堂。常有的。所以這樣教法,佛法能夠影響的面就大!你看他有一千多個學生,這一千二百五十五人,我們知道各個都是能言善道,修得好!修得好一定就講得好。所以經上講他們「皆是大阿羅漢,眾所知識」;如果不常常出去講,不常常接觸大眾,那人家怎麼會認識你?所以你從這些字裡行間去了解到,當時世尊住世那種弘法的狀況。
而佛為我們所示現的這個意義非常之深,諸位頭一個要記住,佛沒有道場,真出了家!在當時佛的在家弟子當中,有很多國王大臣、長者居士,我們今天講豪門貴族,很多,都是佛的在家弟子。這些在家弟子也常常禮請佛到他們治理的地區,國王他的國家地區,迎請佛到那邊去講經說法,教化眾生,提供園林精舍。佛要不要拒絕?很隨緣,你提供精舍,好,我們就住精舍;沒有精舍,我們就樹下一宿。你看多自在、多瀟灑,沒有拘束,一切隨緣而不攀緣,我們從這個地方去看,從這裡去學習。
國王大臣提供的這些園林精舍,像祇樹給孤獨園,這都是屬於給孤獨長者的私人花園,場地都很大,這麼樣大的僧團在裡面活動,決定沒有問題。但是佛沒有要它的所有權,不是說我這個園子供養釋迦牟尼佛了。那個時候供養是什麼?供養你在這個地方講這部經,教這門功課,教完之後,別的地方邀請,佛就離開去了。我們用現在的話說,佛接受使用權不接受所有權,這個園林精舍還是給孤獨長者的。本來是祇陀太子的,給孤獨長者是黃金布地把它買下來,給孤獨長者的,我們懂這個道理
以後佛教傳到中國,中國寺院庵堂也是帝王大臣、長者居士他們建立的,建立的供養出家人。這個供養跟印度當時供養不一樣,他連所有權都讓出來,可是讓出來是給僧團,不是給某一個人,依舊是如法的。所以中國的道場叫十方道場,只要是出家人,真正出家人,受過戒的,在從前有度牒、有戒牒,你到哪個道場都照顧你,都可以安單。所以出家人不怕沒有地方住,任何一個道場都是一家人,像親兄弟一樣,沒有不照顧的道理。每個道場都有自己的道風、學風,如果對你很相應,你很喜歡,你就可以長時期留在這個地方學習;那個不相應的,不喜歡這個法門,不喜歡這個方法,你在那裡住幾天,可以到別的地方去參學。
佛法八萬四千法門,就是為不同根性眾生而建立的。所以在中國佛法有十個宗派,十個宗,宗底下還分派,這是什麼?適合於各種不同根性的眾生。所以學《華嚴》的都到五台山去了,五台山是華嚴宗的道場;學《法華》的都到天台山去了、浙江去了,就好比我們現在講專科大學。一個人要把世尊四十九年所說的法統統學會是不可能的,那就好像一個完整的大學。我們後人根性不如古人,所以要成就,只有在經典裡面選出一部分,你歡喜的,你能夠讀誦、理解的,一門深入,長時薰修,你就能成就。這祕訣在此地,一定要懂得一門深入,長時薰修。
現在根性也是愈來愈不如古人,正是世人所說的一代不如一代!這個話是真的不是假的。原因是什麼?善根福德不如古人,外面的障緣一代比一代嚴重!現在在這個時代成就,談何容易!名聞利養、財色名食睡,你能不動心嗎?一動心就退轉了,大幅度的墮落,這是外面的障緣。內有煩惱,外有惡緣,你怎麼能成就!所以在我們這一代,李老師當年介紹我學印光法師。這在學習過程當中,確實是有必要的,我們初學要跟一個好老師,不能離開老師。跟老師要選擇,我們自己不能選擇,有善知識來引導,這個緣就非常殊勝。
印光大師已經不在世了,我們怎麼跟他學?他老人家的著作在,天天讀他的《文鈔》,就是他的學生。你讀了能解,解了能行,你能做到,就是印祖的學生。印祖距離我們時代近,聽他的話決定沒有錯誤。他給我們講,在我們現在這個時代不要建大道場,建小型念佛堂,住眾不要超過二十個人,在一塊學經念佛,這淨土宗。學經,只限於淨土五經一論,這就好!不能搞太多,不能搞太雜,一心一意求生淨土。要多少時間?我們從《淨土聖賢錄》、從《往生傳》裡面去看,絕大多數三年到五年就成就了,他就往生。
過去有同學問過我,這出家人,他說看了《淨土聖賢錄》,看了《往生傳》,這些人是不是這三、五年他的壽命就到了,怎麼都是這樣的時間?我說這個看法不合乎邏輯,哪有這麼巧的事情?不可能!那是什麼原因?他功夫成就了,他雖有壽命,不要了。念佛這個法門真正不可思議,善導大師給我們講「萬修萬人去」,如理如法的修行,沒有一個不成就的。可是在現前這個社會,李老師講的,往年在台中,他老人家常講:一萬個念佛人,真正能往生的二、三個。不是萬修萬人去,變成二、三個,這是什麼原因?不如理、不如法,所謂是「口念彌陀心散亂,喊破喉嚨也枉然」,這類的人太多!
煩惱習氣放不下,不是真幹;不像古人,古人真幹!身心世界一切放下,那才管用。三年、五年你就永遠脫離六道輪迴,六道輪迴是苦海,你真成功了。你要不肯放下,你要對世間法裡頭還有留戀,還有執著,還要干涉,你就不能往生。真正念佛人,什麼都放下了,你跟他相處,什麼都好,沒有一樣不好。為什麼?這些拉拉雜雜都是你們的事情,與我毫不相關,我何必去干涉你?一切隨緣,絕不攀緣。
今天縱然是印祖所說的,我們是小道場。像我們「佛陀教育協會」小道場,小道場也能夠設大施會,這就是利用現在的高科技,我們的道場有網路、有衛星。我們在這裡一起學習,在一起修行,利用網路衛星,全世界的有緣人都能夠同時在一起學習。這大施會比世尊當年那個會還要大,我們就跡象上來說,比世尊的還要大;但是實際上那是望塵莫及,為什麼?世尊的大施會遍法界虛空界,這是我們不知道的,我們看不見的,確實遍法界虛空界。大乘教學這麼多年,理事都明白了,就待證明,什麼時候證明?往生到極樂世界就證明了。
世尊為我們介紹的阿彌陀佛的大施會,那種莊嚴的境界確實無法形容,只能說不可思議。十方世界的學人,得清淨心者,在定中都能見到。我們現在明白,定中突破了時間、空間的維次,空間維次突破了,沒有遠近,遍法界虛空界都在眼前,距離沒有了;時間突破了,先後沒有了,我們可以聽到古佛在講經說法,也能夠看到未來佛的大施會。現在科學家為我們作證明,這個事情是可能的,是真的,時間空間都可以突破。但是現在科學技術還做不到,不知道用什麼方法突破,現在只是證明時間空間不是真的。正如同佛法當中講,時空是不相應行法,不相應行法用現在的話來說是抽象的概念,它不是事實。所以我們人在夢中突破時空維次,定中突破時空維次,定功愈深,你突破的這個時空的面就愈大。
我們雖然沒有契入這個境界,從佛的經典、從科學兩方面合起來看,我們信得過,在理上講得通,這個事情就是等待自己去求證。什麼方法求證?定功就是清淨心,不一定要盤腿面壁,於世出世間一切法不再執著,見思煩惱斷了,證阿羅漢果。阿羅漢的定是九次第定,超越六道,對於六道裡面的境況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,六道裡面的時空維次他全突破了。如果再提升一個階層,於世出世間一切法都不分別,菩薩境界,阿羅漢不能比。再要是於世出世法不起心、不動念,這就是如來境界,那就是遍法界虛空界沒有障礙了。由此可知,在《華嚴經》上四十一位法身大士,跟如來果地同樣的「設大施會,示如實道」。
這個大施會,就是我們現在所講的辦班教學。教學的目的是什麼?開示諸法實相,教化眾生宇宙人生的真相。《般若經》上講的這句話,「諸法實相」,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如來教什麼?就教這個。把宇宙人生真相給你說清楚、說明白,然後教你怎樣修、怎樣證,這是佛法無比高明之處。佛絕對不是說我這麼講,你就要相信,不是的。佛給你講什麼?教你方法,你去求證,證得才是你自己的;證不得,與你沒有交涉。這就是什麼?佛跟一般宗教不一樣,一般宗教,神說的那就是真理,你就得相信。佛不是這樣講,佛所說的是我自己證得的境界,你要證得,才算是你的;你不能證得,那你就沒有分。這讓人心服口服,一點都沒有迷信。
怎麼證入?佛把綱領首先就告訴我們,就是我剛才講的,你放下一切執著,你就證阿羅漢果;你放下一切分別,一切都不分別,你就證得菩薩果位;你再放下起心動念,那你就證得如來果位,你就跟佛沒有兩樣。講得這麼清楚、這麼明白。我學佛,二十六歲接觸到佛法,認識第一個出家人就是章嘉大師,我頭一天跟他見面,就向他請教。佛法是方東美先生介紹給我,我對老師信任,一絲毫懷疑都沒有。老師告訴我(我跟他學哲學),佛經哲學是世界哲學最高峰,學佛是人生最高的享受。我被他這幾句話打動了。本來我是最排斥佛教的,我認為佛教是迷信;他告訴我,佛經哲學是世界上最高的哲學。
所以我跟章嘉大師講,我說我現在知道,但是怎麼能叫我很快的契入?他老人家教給我看破放下,真幹!我向他請教,看破放下的意思我懂,從哪裡下手?布施。是難!難,要幹,不幹你不能契入。捨財,那時候生活非常辛苦,哪有錢布施?大師告訴我一塊、二塊總有。這個可以,一塊、二塊也是布施,除了生活,多餘的都應該要布施。我們這才懂得從隨喜功德學起,人家放生,我們拿一塊、二塊隨喜;人家印經,我們也拿幾塊錢去助印。果報,我們是沒有想,它自然就來了,愈施愈多,愈多愈施。可不能積,積財喪道,一積,麻煩出來了,所有一切毛病都起來了;所以決定不能積,要散。
財在中國叫通貨,有道理,通是流通,像水一樣。你要讓它流通,你可不能把它堵住,堵住就變成死水,死水就最不衛生,藏污納垢,所以一定要流通,非常有道理。法布施得聰明智慧,無畏布施得健康長壽,這些都是章嘉大師教給我的。「佛氏門中,有求必應」,求不到就是有障礙,障礙怎麼能排除掉?布施。布施就能把障礙化解掉。到最後你要懂得,把自私自利布施掉,名聞利養布施掉,五欲六塵布施掉,貪瞋痴慢布施掉,你沒證果也差不多了、也接近了。世出世間法統統都要捨掉,《金剛經》上說得很好,「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」,佛法也不能執著,執著就是病。甚至於告訴你,佛法也不能分別,分別,你就迷了,你墮到無明;執著,你就造惡業。這些道理、這些事實真相都要搞清楚、搞明白。
所以大施會是時時刻刻、在在處處,對一個人也是大施會。你講的是大法,了生死出三界,斷煩惱證菩提,這個會一個人、二個人也是大施會,這不是小施,這是大施,這是示如實道。我們明白這個道理,無論在什麼時候,無論在什麼場所,無論遇到什麼樣的人事,全是自行化他的機緣。自行是提升自己的境界,化他是我把我自己這個境界與別人共享,與別人分享,這就是利他。
所以學佛人頭一個形相要好,你看釋迦牟尼佛,這在經上講,經上講有很多是方便語,我們都要懂,哪是真實說,哪是方便語。菩薩修行成佛,還要特別去修一百劫的時間,修福報、修相好,三十二相八十種好。為什麼?相好能攝受一切眾生。眾生一看到你相好,就很羨慕你,他就會主動來向你請教,你怎麼修的,那你就可以示如實道,你就可以設大施會。要用在日常生活當中,用在一切時、一切處,就像天天出去托缽一樣,念念不捨,自行化他。所以我們自己形相不能不好,形相開始,德,你有德而後才有道!道德就能感化一切眾生,就能提升自己。
恭錄自: 大方廣佛華嚴經12-017-1522 2006/3/15